病情有爭議醫療保險理賠艱難
2011年8月,張和順因患亞急性重癥肝炎被家人送往醫院治療。由于之前曾投保過健康險,眼看著后續治療需要大筆費用,他便拿著醫院的病歷和化驗單來到保險公司要求理賠。
保險公司指出,根據病歷顯示,他所患的疾病是先天性的,而保險公司對這類情況可以免除賠償責任。張和順瞬間眼前一黑,一場突發的疾病怎么就變成了 “先天性”的?他迫不及待趕去醫院問個究竟。而主治醫生的回答讓他氣不打一處來,根據醫生的陳述,病歷記錄完全是按照當時張和順的口述整理的,自己并未添加任何內容。其后,張和順以電子病歷記錄不實為由,將醫院告上了南長法院。
此時,張和順已經完全對醫生失去了信任。他告訴法官,“電子病歷是在電腦上操作的,說不定醫生為了省事,直接把別人類似的病癥復制到我的檔案里了。我的朋友就遇到過這樣的狀況,你讓我怎么還能相信他們!”
張和順的懷疑并不是空穴來風。電子病歷在施行過程中確實節約了以往手寫所用的時間,但也帶來了一些“電子陋習”。有些醫生為了方便省事,從其他患者病歷中復制類似病情的癥狀描述,但粘貼時卻往往不夠謹慎,不注意修改、對照,導致所記錄的病歷不能正確反映患者真實癥狀,更有些甚至與患者病癥相悖,使醫院病歷遭到患者質疑。
其實,在充分利用電子技術的長處之余,醫院也應該查找并規避電子操作的弊端,最大限度發揮出電子病歷軟件的優勢,從而保障患者的知情權。
病歷不真實醫患糾紛持續升級
慧慧4歲時被診斷出患有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其后病情穩定。一天夜晚,慧慧突發腮腺炎,被其父親周克軍送往醫院掛急診。“我告訴急診醫生慧慧有白血病史,他猶豫了一會兒,告訴護士打10mg地西泮。”周克軍顯得很憤怒,“一針下去,孩子全身就軟了,一口氣都上不來。你能想象么?好好的孩子,說沒就沒了。這不是醫療事故是什么?!”
為了證實他的話,周克軍翻出了醫學資料,他告訴法官5歲的孩子根本不能注射10mg的地西泮,這屬于過量注射,醫院已經構成了醫療事故,并提供了10mg地西泮的醫院費用清單。
當天值夜班的急診大夫朱君對周克軍的指責顯得很無奈,他說醫院里藥品地西泮的規格只有10mg一種,但當時他只吩咐護士注射了5mg的量,這在當天的電子病歷中都有記載。而醫院的原始病歷已被周克軍以復印為由搶走,醫院方面也就此事報過警。
在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糾紛中,醫方負有提供病歷資料原件的舉證義務,本案中,原始病歷既然已被周克軍搶走,也就意味著醫院舉證義務的免除。而周克軍拒絕向法院提供原始病歷,他也拒絕承認電子病歷的法律效力,光憑復印件,法院很難認定地西泮的真實用量。法院判決最終駁回了周克軍的訴求,但追究案件發生的本因,還要歸結于患者家屬對于醫院的不信任。正是這種懷疑,使得周克軍做出孤注一擲搶走病歷的惡劣行為,激化了醫患矛盾。
“他認為10mg、5mg對醫院而言只是數字的差別,要在電腦里動手腳很簡單。電子病歷一直由醫院掌控,他的懷疑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略顯極端。”經辦此案的法官說,“在所有醫療糾紛中,電子病歷易篡改、易刪除的特點遭到當事人詬病最多,其法律效力大受質疑?!彼J為,電子病歷需要完善的不僅僅是操作與規范,如何能獲得患者的信任,才是下一步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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