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是一個物理學名詞,宇宙間的物體有的是發光的,有的是不發光的,我們把自己能發光且正在發光的物體叫做光源。太陽、打開的電燈、燃燒著的蠟燭等都是光源。
光源指能發出一定波長范圍的電磁波(包括可見光與紫外線、紅外線、X射線等不可見光)的物體。通常指能發出可見光的發光體。凡物體本身能發光者,稱做光源,又稱發光體。如太陽、恒星、燈以及燃燒著的物質等都是。
但像月亮表面、桌面等依靠它們反射外來光才能使人們看到它們,這樣的反射物體不能稱為光源。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離不開可見光的光源。可見光以及不可見光的光源還被廣泛地應用到工農業、醫學和國防現代化等方面。
自身正在發光的物體叫光源。光源可以分為自然(天然)光源和人造光源。此外,根據光的傳播方向,光源可分為點光源和平行光源。
電光源的發明促進了電力裝置的建設。電光源的轉換效率高,電能供給穩定,控制和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并可方便地用儀器|儀表計數耗能,故在其問世后一百多年中,很快得到了普及。它不僅成為人類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而且在工業、農業、交通運輸以及國防和科學研究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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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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