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如果沒有喬布斯,就不會有今天的蘋果——他用iPod重新定義了播放器,又用iPhone和iPad重新定義了智能終端。這種把所有成就都歸功于喬布斯一個人的觀點對其他人似乎不公平,但如果讀過《喬布斯傳》你就會發現,很多時候他是“一個人在戰斗”。
所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將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的主題命名為“天才創新家”,借此提醒人們在每個偉大創新的背后,都有人的故事。
人通過學習知識激發創新,通過創新生產財富,推動文明前行,這是人類得以生生不息的根本。所以知識產權制度作為開發和利用知識資源的基本制度,旨在通過合理確定人們對于知識及其他信息的權利,調整人們在創造、運用知識和信息過程中產生的利益關系,激勵創新,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當今世界,隨著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而專利制度作為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日益成為國際間產業布局的重要工具,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關注。
這種“關注”從最近幾年看,對內表現為跨國公司專利申請數量呈幾何級增長以及更加頻繁的專利收購,對外則表現為愈演愈烈的全球專利訴訟。在知識密集型的信息通信行業,這種特征更加突出。
幾乎所有的公司都承認,專利戰只是一種商業競爭手段,目的是為了阻止競爭對手進入相關市場。為此大公司不遺余力布局專利,筑起專利壁壘,取得交叉授權,贏得競爭籌碼。
但在實際操作中,手段常常被混淆為目的,申請大量“垃圾專利”作為談判資本是大公司通行的游戲規則。所以有識之士警告,過度的專利戰是對創新精神的戕害。
WIPO總干事弗朗西斯·高銳也在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的致辭中委婉提出,應當把知識產權看作一種機制,它能提高我們解決這些挑戰的能力。“我們還要做到各方面的正確平衡,這也正是為什么要開展知識產權討論的原因。因為知識產權從概念上看,就關系到變革,關系到新生事物。它所關系到的,是在社會中實現我們所期望的變化。”
專利戰燃向中國企業
專利訴訟在全球科技業司空見慣,尤其在硅谷,自上世紀80年代起IT巨頭們就已經揮起了“專利大棒”。著名的訴訟案有蘋果起訴微軟侵犯圖形用戶界面專利權、UNIX系統代碼版權鬧劇、黑莓手機侵權事件等。
本世紀初,以華為、中興為代表的中國企業開始走出國門拓展海外市場,這一主動融入全球化的過程,不可避免地遭到阻擊。
2003年1月,思科起訴華為及華為美國分公司,要求停止侵犯思科知識產權。這一案件是較早引起國人關注的一例知識產權案,也被視為中國企業走向世界的里程碑。
而隨著中國通信技術從跟隨到追趕再到搶跑,專利訴訟的戰火也以高頻率、大面積燃向中國通信企業。近年來已先后爆發了華為和摩托羅拉、華為和中興、中興和愛立信訴訟案等多起知識產權糾紛。
專家指出,中國企業頻繁遭遇專利戰,反映了中國通信企業在全球競爭格局的位置。來自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的數據顯示,從2009年起,中國ICT專利年公開量已經超越日本,世界排名第二;電信行業一直是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比例最大的行業,且增長速度穩居榜首。
近日,歐洲專利局(EPO)公布了《2011年度報告》。報告顯示,在去年EPO受理的歐洲專利申請前50位中,華為(740件)和中興(400件)分居第17位和第44位,這是中國首次有兩家企業躋身50強。
跨國公司感受到了來自中國企業的競爭壓力。因此,專利訴訟基于其高額訴訟、天價賠償的特點,已成為跨國公司阻擊中國企業的不二法寶。
需要追問的是,中國公司應該秉承何種專利戰略和戰術?
專利標準化、貿易化
目前看來,面對專利訴訟,通信業內通行的做法對外是積極應訴,適時簽訂和解條款;對內構建專利池,筑起知識產權保護的高墻。
除了上述通行做法外,專家指出中國企業還應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將專利做成標準。
強調專利與標準的結合,是美國等發達國家專利戰略的重要組成:一方面先把規則性的東西做成國際標準,然后把這種標準性的路徑全部設定成專利進行注冊,另一方面則是把已有專利變為標準,標準化成為專利技術追求的最高形式。通過控制國際化標準為他國產品的進入設置技術貿易壁壘。
將專利與貿易掛鉤是發達國家專利政策的另一個突出特點。越來越多的公司意識到專利已經作為一種商品開始出現在國際貿易市場上。特別是某些發達國家近年來極力推行專利審查的國際化,打破專利審查的地域性限制,由少數幾個國家負責專利審查并授予專利權,其他國家只需承認審查結果即可。這種狀況將極大扼制發展中國家的創新能力,甚至由于過度依賴外國專利技術而對其國家經濟安全構成威脅。
當發達國家打著保護知識產權的幌子行貿易保護之實、濫用專利戰時,不少有識之士開始反思當下專利體制是否過度保護了專利權。“過度的專利戰是對創新精神的戕害。”某不愿具名知識產權專家表示。
“中國智造”仍待時日
一場關于知識產權的全球爭霸戰已經打響,這一趨勢無法逆轉,只能積極應對。 2008年6月,國務院印發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綱要提出,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在信息、生物和醫藥、新材料、先進制造等技術領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術的專利,支撐我國高技術產業與新興產業發展。
來自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的分析報告指出,“十一五”期間政府通過知識產權戰略及科研項目引導,企業自身發展知識產權意識顯著提升;我國企業在電信無線電產業國際競爭中初步談判地位有所改善。
但報告同時指出,專利質量不高、核心專利擁有數量較少、產學研用結合的知識產權機制尚不健全、市場主體專利運營能力較弱等問題仍制約著我國知識產的權發展和企業競爭力提高。
專家普遍認為,要從“中國制造”邁向“中國智造”,政府、企業、研究機構以及全社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信息通信業作為技術高地,更肩負著創新的重任。
■歷程
世界知識產權日主題變遷
培育“天才創新家”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正式生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正式成立。1980年6月3日我國加入該公約,成為該公約第90個成員國。2000年10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第35屆成員大會系列會議通過了中國和阿爾及利亞1999年共同提出的關于建立“世界知識產權日”的提案,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
“世界知識產權日”每年都有一個主題:2001年“今天創造未來”,2002年“鼓勵創新”,2003年“知識產權與我們息息相關”,2004年“鼓勵創造”,2005年“思考、想象、創造”,2006年“知識產權——始于構思”,2007年“鼓勵創造”,2008年“尊重知識產權和贊美創新”,2009年“綠色創新”,2010年“創新——將世界聯系在一起”,2011年“設計未來”。
今年,WIPO為“世界知識產權日”確定的主題為“天才創新家”(Visionary Innovators)。WIPO表示,不論是藝術創新還是技術創新,在每個偉大創新的背后,都有人的故事——一個因為個人的好奇、洞見或決心而開辟新道路的故事,并就此列舉了喬布斯、萊特兄弟、巴斯德和倫勃朗、畢加索、契訶夫等多位天才創新者的例子。
WIPO總干事弗朗西斯·高銳在致辭中表示,世界知識產權日讓我們有機會更深入地了解知識產權作為一種平衡機制,在圍繞創新和文化創作的各種相互競爭的利益之間所發揮的作用:創作者個人的利益相對于全社會的利益;制作人的利益相對于消費者的利益;鼓勵創新和創造的利益相對于分享創新和創造所帶來的好處的利益。 (吳 磊)
■聲音
中國從傳統的制造大國向技術創新型國家轉型還需要一定時間,目前整個文化氛圍都比較浮躁,我們是靠后天的優勢去追趕,有一些最核心的技術專利我們并沒有掌握。——中國工程院院士、哈爾濱工業大學教授張乃通
對喬布斯沒有必要過于神話,他有一段時間也很失敗,但他不怕,愿意去做世界上最好的產品,這對我們最大的啟示就是創新就要有接受失敗的體制和氛圍,有了允許試錯的機制,我們也能夠出像喬布斯這樣的創新人才。——清華大學技術創新研究中心研究員高旭東
我們目前面臨的問題一是企業的創新活力沒有被激發,目前還主要由政府推動,企業還沒有充分認識并付諸實踐;二是在知識產權戰略上片面追求政績工程。——上海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及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
發布評論請先 登錄
相關推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