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網訊】3月17日消息,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寧德時代”)起訴江蘇塔菲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塔菲爾”)專利侵權一案,已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寧德時代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尚未開庭,專利具體信息目前不便透露,但和防爆閥有關。該案件訴訟標的金額1.2億元。
據寧德時代介紹,防爆閥主要為了解決電池在充放電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汽車排放問題,預防電池受壓變形,甚至出現爆炸情況。
對于新能源汽車而言,電池包是核心部件且具備防水、防塵功能,因次電池包需要密封。但在完全密封狀態下,動力電池在充放電以及其他工況運行時,電池內部電芯會產生熱量,造成動力電池箱內部氣體膨脹;而當電池停止運行時,溫度降低,電池箱內汽車壓力又會變小,如果汽車無法及時排出或吸入,平衡箱體內外的壓力,電池包的可靠性就會嚴重受損。
更嚴重的是,當電芯出現異常爆破時會產生高溫高壓,一旦不能快速泄壓,就會存在爆炸的風險,而電池防爆閥就是用來維持箱體內外壓力平衡的。
根據寧德時代官網介紹,最初該公司鋰電工程師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設計了防爆片,不過他們在后來發現,防爆片雖然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證使用者的安全,但如果氣壓低于設計值時,防爆片就會提前剝開,這會減少電池的使用壽命。為此他們再次進行了創新,經過反復的測試驗證,才研發出了公司自己的防爆閥并上市使用,同時申請了專利。
在國家專利局網站上,以寧德時代和防爆閥為關鍵詞能查到相關專利144項。寧德時代認為塔菲爾制造和銷售多款電池產品與其相同或類似,嚴重干擾了正常市場秩序,侵犯了寧德時代知識產權。除了1.2億元賠償,寧德時代還希望塔菲爾停止制造、銷售和許諾銷售侵害寧德時代專利權的電池產品。
根據官網資料,塔菲爾成立于2014年,主營業務是鋰離子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董事長及實際控制人為龍繪錦。公開信息顯示,知豆兩款車型JL7001BEV61和JL7001BEV57所搭載的151.5Wh/kg電池系統,采用的單體電芯是塔菲爾自主研發的NCM-FFH3D3-120Ah電芯。
截至發稿前,塔菲爾尚未回應。
隨著動力電池這塊“蛋糕”越做越大,與很多高精尖產業一樣,企業之間關于專利侵權的摩擦也會越多。相信在未來,類似寧德時代起訴塔菲爾專利侵權的案不會是唯一一個,但對于整個產業來說,專利侵權案件的發生有助于國產動力電池企業堅持自主研發,從而推動整個產業良性發展。
-
寧德時代
+關注
關注
21文章
1212瀏覽量
48373
發布評論請先 登錄
相關推薦
評論